第六十九章 新教(2 / 2)

第一,平等原则,即人生而平等原则。

第二,契约原则,即人们在平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契约,必须遵循。

第三,天下为公原则,即以民为主,所有的人都有权决定他们的世界该是怎么样原则。

第四,自由原则,即任何人在不违反前三大原则基础上,不做违反律法的事时,他的言行思想应该受到尊重与保护。

第五,博爱原则,即所有人在前四条原则基础上,应该尽可能体谅、帮助别人,建立和谐社会。

至于十八圣人,现在还在讨论中,目前达成共识的有:神农炎帝、轩辕黄帝、尧、舜、禹、燧人氏、仓颉、孔圣人、如来佛祖等九人,其他的圣人该是谁,陈老夫子代表的儒家集团和道、佛两大集团还在面红耳赤、争论不休。董三则躲在一边看笑话。

这其中,佛教明显吃了亏,谁叫他加入得比较晚呢?

这就是新教神佛体系上层建筑,至于其他中层和底层设定,基本还是按照原来民间习惯中的来,没有做太大改变。

实际上真正董宣武关注的中心,就是那两条前提、那卷说天经书和那卷说人经书的五大原则和,其他的东西,全是他准备用来糊弄人的。这帮人准备怎么编故事,他根本不在意。

至于现实的组织形式,董宣武曾在之前就建议过可考虑采用西方教廷的管理模式。

经过道家张三丰、道虚道长等人对大明境内天主教堂的考察,认为那一套的确可供借鉴,决心引入到新教中来,其中就包括忏悔机制。儒、释、道三家将各推举六人成为教廷大长老,再从中投票选出一人为教主,毫无疑问,首任教主一定是张三丰了,没人抢得过他。

不过相对与西方的教廷,新组建教廷的权利要小许多。仅限于协调新教内部事务和对教义做出权威解释。这也难怪,儒、释、道三家相互牵扯,新教教廷实际上是一个很松散的联盟,就跟武侠小说中的武林盟主一般,不可能掌握很大权力,无论是对内还是对外。

这其中似乎没有五行卫和董宣武什么事,其实不然,董三已经与儒、释、道三家商量好,新教内还要设置一个宗教裁判所,以确定日后信徒的信仰是否纯洁,行为举止是否合乎教义,这样一个单为,其权力可能比所谓的教主还要大,所以第一任宗教裁判所的首领——新教大护法,将由五行卫直接任命,而且是终身制的。

显然,董三即将就是新教大护法,掌控宗教裁判所。

而且,后续的新教大护法,也必须由前一任指派。这样,董宣武就能通过宗教裁判所将新教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。至少在他有生之年将会是这样。

听完董三和陈老夫子的介绍,董宣武对新教的进展很满意,这意味着他终于有一件可以控制五行卫和百姓思想的有利武器。

经过这段时间参与道新教的筹建工作中,陈老夫子的见识已经今非昔比,他知道,新教这潭水可谓是深不可测,心中难免会有所疑虑。

抬起头来,陈老夫子问道:“崇文,你究竟是想干什么?”

董宣武笑了笑,随即郑重的说:“老夫子,你可以放心,董宣武所做的这一切,绝不是为了我个人的荣华富贵,更不是为了什么狼子野心。一切都是为了大明,为了华夏,为了天底下千千万万的炎黄子孙不再受人欺负,被人凌辱!

总有一天,你会看到结果,明白我这一番苦心!现在,我不能说!”